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遊戲規則: 被點名在自己blog上寫下答案,並出一個題目,然後把題目丟給另外五個人,並且到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:“你被點名了。”這五個人在自己的blog注明是從哪一個blogger那裏傳來的題目,然後寫下答案,並另寫一個問題,再去貼另外五個人。如此繼續下去。
路路出題:在你心目中,讓你最感自豪、擅長、高興的是什麼?
魔貓回答﹕這個問題,確實幾難答,因為直至現在為止,偶還未發掘到一樣令偶自豪的事。至於擅長就更加冇,因為偶是屬於那種「點到即止」的人,簡言之,就是每件事都是只懂皮毛,如果要再深入探究,偶就不懂了。至於高興,就要看你高興的準則是什麼?是指曾遇到令偶高興的事,還是做什麼事會令偶高興,如果是前者的話,沒有太深刻的印象,如果是後者的話……奚落人都應該算是會令偶高興的事,雖然一開始偶並沒有奚落人的興趣,但不知道何是開始,這種興趣慢慢地培育出來。^^
魔貓出題﹕有什麼事情是你很想做,但你又不敢 / 不可以 / 或者是無可能做到的呢?
點名時間﹕
1. 不斷向王子之路進發的「主人」-- 路路 (禮尚往來,你對偶「好」偶當然要對你「好」啦)
2. 偶的摯愛神秘綠色植物 -- 薄荷 (分甘同味,有好嘢當然預你,但你會看到這篇日誌嗎?)
3. 萍水相逢網絡中的天使 -- Iris 小姐 (不好意思,又把你拖下海)
4. 很久沒有拜會的 -- 魔王大人 (為什麼偶好像感覺到一股寒意呢?是否有人對偶落咒呢?)
5. 現實生活中的 -- Fa (雖然偶沒有把你blog加入偶的list中,但偶知道你是有到訪過的,所以…不要扮作你不知道發生什麼事^^)
為了某人而死,並不是什麼好事!
如果真是為了那個人著想,
絕不可以那麼簡單就為那個人而死!
就算是自戀好了,不管是什麼人,
都應該更加看重自己的性命!
如果真是為了那個人著想,
絕不可以那麼簡單就為那個人而死!
就算是自戀好了,不管是什麼人,
都應該更加看重自己的性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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